最近,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
题。其中有三起是中小学幼儿园的,广大家长可以了解一下——
第一起:收受礼品、礼金。
河北省沧州市华北油田某学校一名教师收受学生家长海鲜、茶叶、水果等物品及现金元。
这些东西好像没什么,涉及到的钱财也不多,但是这种行为恶劣,违反了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九项规定。
涉事教师被党内警告处分、行政记过处分。
有意思的是送礼的学生家长也是一位老师,同样违反了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,被诫勉谈话、批评教育,取消当年评奖评优及职称评定资格,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。
第二起:有偿补课。
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2名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有偿补课,违反了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十项规定。
两名老师被降低岗位等级处分,他们的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,被调离教师岗位,责令不再从事一线教学工作,并且将违纪所得上缴财政。
这里面显然也有领导责任,所以当地县政府对县教育局领导班子集体约谈,对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,县教育部门和所在学校分管领导作书面检讨。
说实话,两位教师违纪是背地里进行的,连累了领导和学校。当然,也存在教育部门对这个问题不够重视的问题。
第三起:虐待幼儿。
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某幼儿园3名教师在保教保育中存在虐打幼儿行为,违反了《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六项规定。
这个非常严重了,令人气愤。
其中两个教师被刑事拘留,并处罚金元,第三个因情节较轻,移交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处罚。这三个人都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,收缴教师资格证,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。
该幼儿园被暂停办学资格,停业整顿,对园长、副园长作出撤销任职资格、教师资格的处理。
这些事件反映出当前仍有极个别教师理想信念缺失、育人意识淡漠、法纪观念淡薄。师德师风是教师的最底线的要求,这一工作需常抓不懈。
教师有自身的问题,家长听到这些事件之后,也应该作出反思。有说法说教师的不当行为是家长给惯出来的,说法片面但也有一定的道理。家长应该当好教师的监督者,而不是要一味地讨好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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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编辑:佚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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